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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江苏]四类人参加职业培训 可享政府培训补贴]
日期:2008-08-11 10:21:29  阅读数517
近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,该市四类人员参加劳动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补贴,以便提高自己的就业技能,早日走上工作岗位。  

据介绍,南京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、被征地农民、新生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,参加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(鉴定)机构举办的职业指导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、创业培训以及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考核,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(鉴定)补贴。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由市劳动保障、财政等部门根据全市就业市场供求情况确定,定期向社会发布。补贴培训项目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。下岗失业人员、新生劳动力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、城乡就业困难家庭劳动力,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(限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工种)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,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。